随着共享经济发展和商机的涌现,数字化租赁市场也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吸引了年轻人的眼球和消费,很多商家也瞄准了市场入驻网站租赁平台。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展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城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向指尖客户端投诉:“我们入驻人人租网站,签订合同一年后发现经营状况不像预期想象的那样好,而是出现亏损、手机设备回收不了、用户租赁推送流量停止等状况。我们现在投诉无门,签合同时对自己约束得多,对人人租一方几乎没有约束。”
新余商家体验“全新模式”
人人租是广州研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设立的互联网全品类信用免押租赁平台。2022年10月17日,入驻商展城公司和广州研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州签订了手机租赁业务服务协议,展城公司选择两年支付16800基础技术服务费入驻平台。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中,人人租作为服务商,为个人、企业和家庭提供租赁、以租赁代购全新体验消费方式。
合同约定,人人租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提供展城公司手机租赁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营销推广服务。双方按约定比例收取租赁管理服务费。
断流造成损失?
展城公司张先生告诉指尖客户端记者,合同签订一年后,展城公司却出现手机设备回收不了、用户租赁流量推送停止的情况。2022年10月17日至今年12月11日期间,展城公司的租赁用户有25个人,7个人按正常租金订单付款,其中15个人欠租金费用总计86747.72元,14个人买断尾款总计62631.46元。展城公司在接收人人租平台249条用户租赁流量推送后,2022年12月份,人人租停止用户租赁流量推送。展城公司出现14人手机设备租赁后回收不了、用户租赁流量推送停止的情况,导致展城公司运营亏损,而对于提供平台的服务商人人租平台-研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却“毫发无损”。
张先生说:“因为人人租平台的承诺没有兑现,给我们造成了经济损失,而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我们商家约束得多,对平台约束得少,这是一个看不见的陷阱平台,希望通过我们的遭遇,提醒其他商家对这个租赁平台小心投资。”
“不存在断流 商家运营思路有问题”
与张先生对接的人人租相关人士赖先生在接受指尖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没有给乙方展城公司断流,我们一直是给他们提供客户的。这件事我不知道,我和他沟通一下。”
赖先生说:“任何平台只提供客户,全程协助商家,还教商家如何运营,只是他觉得这种运营方式他不喜欢,不听我们的。目前来说,他做得很差,他的定户数据可以证明。合同上,我们承诺线上推广,但是能成交多少我们是不承诺的,是他自己没经营好,我多次提醒他参加平台的一些活动,但是他觉得利润薄不参加。”
赖先生说,人人租平台方既要保障商家的权益,也要保障客户的权益。展城公司的运营思路有问题,人人租提出的一些方案他不接受。现在客户对租手机这个项目是很喜欢的,拿很少的钱就能提前享受好手机的服务,人人租给了客户更多的选择,设定了很多种套餐。每个客户下单时,平台会做一个信用记录转给商家,以供参考,一些客户不还款不能赖平台。现在人人租平台有张先生这样的手机商家1000多家,4500个用户,也有个别做得不好的,这和风控审核能力(接单子完全取决于商家)以及对客户的服务质量有关。
提醒:消费者对手机“以租代购”模式要谨慎选择
近日,工人日报报道了一篇消费者选择“以租代购”模式购买手机结果遭受损失的新闻。原来,张先生在某租赁平台购买了一台苹果14Plus(256GB)手机,以租代购分期12个月,每期还款492元,已经还了7期。因个人疏忽,上个月未能按时还款,现已被强制要求买断,买断金额为7101元。已付的7期租金加上买断金额,总金额达10545元,“这个价格已经大大超出这款手机在市面上的价格了。”
尽管许多人抱着短租一两个月尝鲜的心态,但实际上大多数平台默认的租期是1年及以上,且不能提前解约。逾期即买断,不支付就面临被起诉的风险。这些环环相扣的套路,让许多年轻人深陷其中。
近期,一些地方法院也发文提醒消费者,当下不少手机租赁平台以“低月租”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分期“租赁手机”,租金逾期后自动“由租转售”,存在部分手机租金及费用标准超过法定最高利息标准、租赁过程未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忠云认为,租赁平台有义务准确完整地告知消费者“以租代购”模式的详细信息,不能隐藏一些格式条款,要保障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于租赁逾期的情况,不应立即将原租赁强制转换成售卖,应该给予消费者一定的缓冲期,同时价格也要公道合理。他还建议年轻消费者购买手机时,要谨慎选择“以租代购”模式。
指尖客户端高级记者 吴强
编辑: 李娜
责任编辑: 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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